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全省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集中 1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重点
(一)强电和弱电线路,宜分别设置竖井。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弱电线路应敷设于金属槽盒之内。
(二)竖井的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非燃烧体。竖井在每层楼应设维护检修门并应开向公共走廊,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丙级。
(三)电气及智能化竖井不应贴邻热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的场所。
(四)电气线路和各类管道穿过竖井楼板、井壁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分隔部位的耐火性能要求。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五)竖井的井壁上设置集中电表箱、配电箱或控制箱等箱体时,其进线与出线均应穿可弯曲金属导管或钢管保护。
(六)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